雇用外籍勞工的您,是否曾因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相關規定而感到困惑?想要了解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流程、請假種類、雇主的義務以及相關權利?「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」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,讓您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,保障勞工的返國休假權益,同時也避免因資訊不足而產生的勞資糾紛。
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權利與義務
在台灣工作的外籍勞工,在工作期間難免會想返國探親或處理私人事務,因此了解請假返國的相關法規,對於雇主和外籍勞工來說都至關重要。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,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期間請假返國,雇主應予同意。為了保障外籍勞工返國休假的權益,政府制定了「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」,明確規範了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流程、請假種類、雇主義務以及相關權利。
外籍勞工請假返國,主要分為兩種情況:一種是依據勞動基準法或勞動契約取得的特別休假,例如年假、婚假、產假等;另一種則是依據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所規定的請假種類,例如探親假、探病假等。外籍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或勞動契約取得特別休假後,即可利用該特別休假自行排定返國時間,雇主原則上應予同意。
然而,雇主並非完全沒有權利,雇主可以與外籍勞工協商請假日期,但必須考量外籍勞工的實際需求,並盡量滿足外籍勞工的請假要求。若雇主無正當理由拒絕外籍勞工請假返國,外籍勞工可依法主張權益,甚至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。
為了避免雇主和外籍勞工在請假返國過程中發生爭議,建議雙方在簽訂勞動契約時,就請假返國相關事宜進行詳細的約定,並將相關條款寫入勞動契約中,以保障雙方的權益。同時,雇主應積極配合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流程,協助外籍勞工辦理相關手續,例如協助外籍勞工申請護照、簽證等。
非法容留外籍勞工的風險
在台灣,雇用外籍勞工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法規,否則將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。所謂的「非法容留外籍勞工」,指的是雇主或個人未依法申請許可,卻容留外籍勞工於某處所,並提供其工作機會或協助其從事勞務的行為。不論是否涉及金錢報酬,只要未經許可,都屬於違法行為。
這裡的「非法容留」,即容留(收留)外國人於某處所,為其從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的行為。 所以不論與外籍勞工是否有對價的聘僱關係存在,只要未依據就業服務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,仍屬非法容留外籍勞工之行為。
若兩者間具聘僱關係,則為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 [3] 之「聘僱未經許可、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。 」所規範,法律效果除了與非法容留相同處以罰鍰,還應廢止雇主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的一部或全部 [4] 。
實務上對有無聘僱關係,認為應依客觀具體事實認定。 如果該外籍勞工確實有提供勞務,而當事人對該外籍勞工有指揮監督關係,或有勞務報酬的約定,就可以認定聘僱關係存在 [5] 。
而所謂「工作」是指:「外國人有勞務提供或工作之事實,即令無償亦屬工作 [6] 。」當作依據。換句話說,即使外籍勞工沒有領取薪資,只要有提供勞務或工作事實,都可能構成非法容留的行為。
以下列舉一些常見的非法容留外籍勞工的行為:
- 未經許可,雇用外籍勞工從事任何工作,例如家庭看護、工廠作業、餐廳服務等。
- 雇用外籍勞工從事與其工作許可證不符的工作,例如以觀光簽證雇用外籍勞工從事勞務工作。
- 雇用外籍勞工逾期居留,或未依規定辦理居留延期。
- 雇用外籍勞工時,未依規定繳納相關費用,例如勞工保險費、健保費等。
雇主應注意,即使只是提供外籍勞工住宿,或協助其尋找工作機會,也可能構成非法容留的行為。因此,雇主在聘用外籍勞工之前,務必了解相關法規,並依法申請許可,才能避免觸法風險。
此外,雇主也應注意,非法容留外籍勞工的行為,除了會面臨罰鍰和廢止許可的處罰外,還可能涉及人口販運、剝削等更嚴重的刑事責任。
[3]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:聘僱未經許可、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。
[4]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2款:雇主聘僱外國人,違反第44條、第45條、第46條、第48條、第49條、第50條、第51條、第52條、第53條、第54條、第55條、第56條之規定者。
[5]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5763號判決。
[6]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3697號判決。
外籍勞工可以同時請特別休假嗎?
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期間,依法享有返國探親的特別休假權益。但許多雇主和外籍勞工對於特別休假的申請和使用方式仍存在疑問,例如是否可以同時請多種特別休假?
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 條第9款規定,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一年後,即可申請返國探親休假,且雇主應予同意。然而,法規並未限制外籍勞工只能請一種特別休假,也就是說,外籍勞工可以同時申請多種特別休假,例如同時請返國探親休假和結婚休假。
舉例來說,一位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一年,同時也即將結婚,他可以向雇主提出返國探親休假和結婚休假的申請。雇主應依法同意,並協助外籍勞工辦理相關手續。
需要注意的是,外籍勞工同時申請多種特別休假時,應向雇主提出完整的申請文件,並說明各項休假的理由和時間。雇主應審慎評估,並依法同意或拒絕。若雇主無故拒絕外籍勞工的特別休假申請,則可能違反相關法規,面臨罰款或其他處罰。
雇主如無故拒絕外籍勞工的特別休假申請,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,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,及依同法第72條規定廢止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。
因此,雇主應充分了解相關法規,並尊重外籍勞工的休假權益,避免因違法行為而遭受處罰。外籍勞工也應了解自己的權益,並積極向雇主提出申請,以確保自己的休假權益得到保障。
項目 | 說明 |
---|---|
返國探親休假 | 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 條第9款規定,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一年後,即可申請返國探親休假,雇主應予同意。 |
其他特別休假 | 法規並未限制外籍勞工只能請一種特別休假,例如可同時申請返國探親休假和結婚休假。 |
申請程序 | 外籍勞工應向雇主提出完整的申請文件,並說明各項休假的理由和時間。 |
雇主責任 | 雇主應依法審慎評估,並同意或拒絕申請。若無故拒絕,可能違反相關法規,面臨罰款或其他處罰。 |
罰則 | 雇主無故拒絕外籍勞工的特別休假申請,經查明屬實,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 條第9款規定,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,及依同法第72條規定廢止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。 |
外籍勞工申請返鄉休假,雇主得否拒絕?
外籍勞工享有返鄉休假權利,雇主原則上不得無故拒絕。然而,雇主基於企業經營或被照顧者之急迫需求,得拒絕外籍勞工休假申請,但必須符合相關法規規定。以下將針對雇主拒絕外籍勞工休假申請的常見情況進行說明:
首先,雇主必須證明其拒絕理由確實屬於「企業經營」或「被照顧者之急迫需求」。例如,雇主因生產線停工、重要客戶到訪或被照顧者發生重大意外等緊急狀況,而無法讓外籍勞工休假,則雇主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例如生產線停工證明、客戶到訪行程表或醫院診斷證明等,以佐證其拒絕理由的正當性。
其次,雇主拒絕外籍勞工休假申請,必須事先告知外籍勞工,並說明拒絕理由,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籍勞工進行威脅或利誘。雇主應以書面或口頭方式,將拒絕理由告知外籍勞工,並保留相關證據,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。
此外,雇主必須考量外籍勞工的返鄉休假權利,盡可能協商解決雙方需求。例如,雇主可與外籍勞工協商縮短休假時間、調整休假日期或提供其他補償措施,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。
若雇主未依法規規定,無故拒絕外籍勞工休假申請,外籍勞工可向勞動部勞動檢查局申訴,或向當地勞工局尋求協助。勞動檢查局會依法進行調查,並依調查結果對雇主進行處罰,以保障外籍勞工的權益。
總而言之,雇主拒絕外籍勞工休假申請,必須符合相關法規規定,並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證據。雇主應尊重外籍勞工的返鄉休假權利,並與外籍勞工協商解決雙方需求,以避免產生勞資糾紛。
雇主拒絕外勞請假返國罰多少?
雇主拒絕外籍勞工請假返國,不僅違法,更可能面臨高額罰款。根據勞動部最新公布的《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》,雇主若無正當理由拒絕外籍勞工依法請假返國,將面臨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的罰鍰,並可能遭到停廢雇主的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。此法令的實施,目的在於保障外籍勞工返鄉休假權益,避免雇主以各種理由阻撓外籍勞工返國探親或休假。
雇主拒絕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理由,通常包括擔心外籍勞工返國後不再回來、擔心工作量不足、擔心外籍勞工返國後會帶來疾病等。然而,這些理由都無法成為拒絕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正當理由。根據《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》,外籍勞工有權利依法請假返國,雇主必須尊重外籍勞工的權益,並配合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。雇主若違法拒絕外籍勞工請假返國,不僅會面臨罰款,更可能損害雇主自身的信譽,影響雇主招募外籍勞工的效率。
為了避免違法行為,雇主應了解《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並做好以下準備:
- 清楚了解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相關規定:雇主應仔細閱讀《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》,了解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權利、程序、時程等相關資訊,避免因不了解規定而做出違法行為。
- 建立完善的外籍勞工請假返國流程:雇主應建立完善的外籍勞工請假返國流程,明確規定請假流程、所需文件、審核標準等,確保請假流程的透明化和效率化。
- 做好外籍勞工返國後的安排:雇主應做好外籍勞工返國後的安排,例如安排替補人員、確保工作順利進行等,避免因外籍勞工返國而造成工作上的困擾。
- 積極與外籍勞工溝通:雇主應積極與外籍勞工溝通,了解外籍勞工的返國需求,並共同協商請假時間和返國事宜,避免因溝通不良而產生糾紛。
雇主應了解,尊重外籍勞工的權益,不僅是法律的義務,更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。雇主應與外籍勞工建立良好的雇傭關係,共同維護勞動權益,促進勞資雙方的和諧發展。
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結論
了解「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」對於雇主和外籍勞工來說都至關重要。雇主應積極配合外籍勞工的請假需求,依法同意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,避免因資訊不足或誤解而造成勞資糾紛。外籍勞工也應積極了解自身權利,掌握請假流程和相關規定,以保障自身返國休假的權益。
雇主和外籍勞工雙方應秉持誠信和互相尊重的原則,共同維護良好的勞資關係,才能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,創造雙贏的局面。
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 常見問題快速FAQ
外籍勞工請假返國,雇主可以拒絕嗎?
雇主原則上不得無故拒絕外籍勞工請假返國,但若有「企業經營」或「被照顧者之急迫需求」等正當理由,則可拒絕。雇主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,例如生產線停工證明、客戶到訪行程表或醫院診斷證明等,以佐證其拒絕理由的正當性。此外,雇主必須事先告知外籍勞工,並說明拒絕理由,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籍勞工進行威脅或利誘。
外籍勞工可以同時請多種特別休假嗎?
可以。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滿一年後,即可依法申請返國探親休假,且雇主應予同意。法規並未限制外籍勞工只能請一種特別休假,也就是說,外籍勞工可以同時申請多種特別休假,例如同時請返國探親休假和結婚休假。但需向雇主提出完整的申請文件,並說明各項休假的理由和時間。雇主應依法審慎評估,並依法同意或拒絕。
雇主拒絕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罰款是多少?
根據《外籍勞工請假返國辦法》,雇主若無正當理由拒絕外籍勞工依法請假返國,將面臨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的罰鍰,並可能遭到停廢雇主的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。雇主應清楚了解相關規定,並做好外籍勞工請假返國的相關流程,避免違法行為。